導讀: 作為一個打工人去打工自然而然是去掙錢的,但沒想到,打工人還能打到虧本,這是怎么一回事? 最近有一則男子上班28天,結(jié)果倒欠
作為一個打工人去打工自然而然是去掙錢的,但沒想到,打工人還能打到虧本,這是怎么一回事?
最近有一則男子上班28天,結(jié)果倒欠公司3280元的新聞登上了熱搜,該男子是從3月22日開始上班,上到了4月18日共計28天,應(yīng)聘的是酒品銷售的這么一個崗位,保底收入是3000元,但你必須服從公司的管理,而且你賣出去的酒有紅線價格,也就是它的基本價嘛,只要你是超過紅線價格,多的那一部分就是你的收入,并且當天賣當天就可以拿到手。
大家伙就納悶了,當天賣了多的錢立馬就可以拿到手,怎么會倒欠公司這么多錢,那就不得不說一下這家公司的管理制度了。根據(jù)公司對運營人員的要求,每個月你最少要發(fā)50條朋友圈,少一條扣50元,而且不能屏蔽朋友圈,每天最少要加10個好友,少加一個也得扣10元,工作日期不得低于26天,群內(nèi)的動態(tài)每天不得少于10條,少一條就扣10元,每天總結(jié)還不能少于50個字,少一條又扣10元,嚴禁發(fā)布除本公司以外的銷售信息,發(fā)一條扣100元,
而這名男子工作28天,群動態(tài)扣款980元。工作匯報扣款300元,微信添加人數(shù)扣款2000元,共計扣款3280元。也就是說,如果按照公司對運營人員的要求來看的話,它確確實實是要被扣掉3280元,那保底工資3000元呢。不好意思,你只工作了28天,而且也沒有通過公司的業(yè)績考核,所以勸退,
目前,巴中市勞動監(jiān)察部門工作人員告訴新聞記者,此事他們已介入調(diào)查,如網(wǎng)傳消息屬實,該公司已經(jīng)違法勞動法。律師表示,本案中涉事公司存在多項違法行為。
網(wǎng)友就笑了,還能有這種操作???這家公司也有點太不講武德了,再怎么扣款也不能扣到員工倒欠公司錢吧,難道這是新的打工模式嗎?眾籌為老板打工?已經(jīng)給了你工作了,你不知道感恩竟然還想要錢,打工人是萬萬沒想到,打工也能打到傾家蕩產(chǎn),周扒皮都沒他狠吧,當然這是屬于吐槽的那一波,還有一波就大力支持他去勞動局維權(quán),而另外一波就是感同身受,因為他們也被公司的強制發(fā)微信朋友圈折磨得夠嗆。
說句實話我也有感同身受,因為我之前上班的那家公司也是一樣,老板也是要求員工必須每天在朋友圈發(fā)公司的宣傳語,財務(wù)那邊的考核會去查,每天誰發(fā)了誰沒發(fā),沒發(fā)的也是一樣要扣工資,最讓人郁悶的是他還不讓屏蔽別人,也就是說你必須是全朋友圈公開,而微信朋友圈如果說你是選擇部分用戶可見,他下面就會有一個小人在那站著對吧?所以一看就知道你是全公開了,還是沒有全公開,這點就特別煩。
但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逼得我們公司每個人都用了兩個微信號,一個是日常生活用的,另外一個就專門用來工作的,雖然說兩個微信號切來切去確實挺麻煩的,但真的是屬于無奈之舉。據(jù)我所知,其實有很多的公司都會這樣,特別是一些小公司,沒什么錢去打廣告,員工的朋友圈無疑就是最省錢最方便的打廣告的方式了。
另外有一部分可能還會覺得,你在我這里工作必然要對我公司的產(chǎn)品認可,你不發(fā)朋友圈是不是代表你不認可我們公司,不認可我公司的產(chǎn)品?站在員工的角度來看,微信朋友圈其實是屬于自己的私人生活,對吧?你看里面會有自己朋友的日常生活,包括自己父母的日常生活,自己偶爾也會跟大家去分享自己的生活趣事,包括一些所見所聞所感,
但當我不斷的把它拿來打廣告的時候,大概率我的朋友親戚他們可能就把我的朋友圈給屏蔽,因為我看到別人不斷的打廣告的時候,我也會把別人屏蔽,所以想想就知道了。所以說公司把員工的朋友圈劃成私有財產(chǎn),其實已經(jīng)侵占了員工的隱私了。第二個認可度的問題,我認可你,我就一定要讓全世界都知道嗎?我難道不發(fā)朋友圈,我就是不認可這家公司嗎?沒有一個必然性,雖然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偶爾公司做活動或者是新品上市,發(fā)個一條兩條的,大家其實可以接受,
但你強制要求天天發(fā),而且每天限制發(fā)多少條,這就確實有點不合情理了。但如果說確實公司待遇還不錯,但又有這種要求,真的,兩個微信號你值得擁有?,F(xiàn)在奇葩職場奇葩事,真的是越來越多了,
那么關(guān)于在微信強制發(fā)朋友圈這件事,你怎么看或者說你有過相同的經(jīng)歷嗎?歡迎在評論區(qū)一起探討一下,咱們評論區(qū)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