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兩會“人民代表”,應該清楚地記得自己當初在入黨宣誓前立下的誓言:為了共產(chǎn)主義而奮斗終身!所謂“共產(chǎn)”,指的是財產(chǎn)公有化,那是符合自然界客觀的;如果財產(chǎn)是建立在虛擬貨幣資本基礎之上的,那是財產(chǎn)私有化,是違背自然界客觀規(guī)律的,也是跟共產(chǎn)黨人當初宣誓的宗旨格格不入的 ,是為這一宗旨奮斗終身,而不是臨時需要。一個國家如果把人民的幸福建立在虛擬的貨幣之上,那就等同于財富私有化,等同于把人們的衣食住行全都寄托在“金錢”之上了,人們就會一切向“金錢”看而丟掉了人品。金錢是私有虛擬的,而人品是公有真實的,是一個國家的立足之本,兩者孰輕孰重,可見一斑。一個人人品好不好,本身就包含著這個人雙手勤勞不勤勞,肯不肯自覺去勞動,包括著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重要性;相反,一個人人品不好,就會什么都會講索取,什么都會講錢,沒有錢就會不肯去勞動,就會去懶惰,人品不好的本性就會暴露出來。因此,與其把“財富”寄托在狹窄的私有貨幣上,不如把財富完全寄托在凝心聚力,團結向上的公有制基礎之上。熱情高漲的勞動積極性提上來了,物價自然會降下來,人民的生活水平才能真正得到提高。一個國家強大不強大,只有人們真正聯(lián)合起來,老百姓的生活無憂,社會秩序愈來愈向好,才是真正的強大,一個國家如果把“強大”基托在私有“金錢”之上,那這個等級制國家就會從內(nèi)部被瓦解,兩極分化,不僅忘記了初心,建立在等級制基礎之上、根本無法實現(xiàn)的、違背自然界客觀規(guī)律的私有“共同富裕”也就變成黃粱一夢了。

作為人民群眾的一員 期待人民代表要敢講真話 敢講實話 確實體現(xiàn)出“為國解憂 為民造福”話題上!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 由此本人建議如下:一是教育是立國之本 孩子是國家的未來 為防止毒文化毒教材腐蝕滲透 對一些沒有使命感責任感 而歪理邪說的專家教授 以及公知要嚴厲打擊!二是住房是用來住的 不是用來炒的 確實能讓普通百姓住起房 買起房!三是醫(yī)院的宗旨是救死扶傷 千萬不能市場化 要確實讓百姓看起病 住起院!四是反腐倡廉 是國家一直堅持的艱巨任務 它是“高壓線”建議對一些嚴重腐敗分子 要執(zhí)行死刑!五是食品安全人命關天 對于惡意人為的 為了保鮮 為了賣相 去添加防腐劑以及化工原料 必須罰個傾家蕩產(chǎn) 或者判十年以上!六是對于拐賣兒童犯罪分子 它的傷害是小孩一生 也傷害到小孩父母 以及爺爺公公三個家庭精神壓力 而痛苦一輩子 所以必須要判出死刑!七是縮小貧富差距 堅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使家庭和睦 社會和諧!八是一手抓經(jīng)濟發(fā)展 一手抓政治信仰 政治工作是一切經(jīng)濟發(fā)展的生命線!

“人民代表”要認真履行職責,要深入了解人民的狀況,把人民的需求愿望反映上去,盡量不要唱贊歌,應該最好反映基層存在的問題。人民生活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才是難題,也是人民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人民代表”是神圣而莊嚴的,不要辜負人民的囑托。

千句話萬句話想給人民代表講,但代表難見上,就在這個平臺上為農(nóng)民講幾句,農(nóng)民是最辛苦的群體,又是一個弱勢群體,城市市民有幾千元的退休金,農(nóng)民七十歲以上的老農(nóng)民給幾百元總行吧!

強烈建議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監(jiān)護人的法律責任,對未盡到保護義務,嚴重不負責任導致未成年人傷害或致死的,追究刑事責任!對未成年人之間施暴的,追究施暴者監(jiān)護人的刑責,后果嚴重的,罰致傾家蕩產(chǎn)!強烈建議修改繼承法,對沒有直接利益關系的近親屬,取消所謂的繼承權!對未盡到贍養(yǎng)義務的子女,剝奪繼承權,弘揚中華文化!
